我认为WAPI有弊有利,看客观地说,对国家安全有利,但对市场未必有利。
消费者传送的数据安全应当得到重视,应当无可非议,但是这种信息产品标准技术应当科学权衡几个方面:
第一、考虑产业链的连锁反应,由于我们国家在信息产品中下游往往有自身很多利益,如果上游限定标准,应当考虑到给下游市场造成一定的分裂,这样必然给消费者带来上升的成本。关键是这种成本与安全如何权衡。
从国外的标准战略看,国外主要通过标准构筑技术贸易壁垒在于一些短线产品,如大米、玩具、纺织品,这些正是我们竞争力强的地方,比如进入日本的大米要经过100多项的标准检验才能进入其市场。这些产品的技术含量低,通过标准战略很容易达到目的。
信息产品往往有比较长的产业链,实行标准战略往往首先需要在信息产品上游有很强的技术和产业支撑,包括大量的基础科学研究,但这恰恰在目前某种程度是我们的弱点,而且由于信息产品更新换代很快,一旦上游标准技术跟不上国际技术的发展,将可能大大削弱中下游国际竞争力和演进力量,下游产业会呈现一定的封闭性,而往往最终容易败阵下来。现在我们在信息产业中是追赶者,最好要打好市场这张牌,锻炼自己的超越能力。
其次、标准战略应当注意不能排斥市场机制,标准战略具有一定的垄断排他性,是一种国家的计划类似手段,但是信息产品能否赢得市场最后依赖的是市场机制,需要市场机制来衔接整个产业链,市场机制对整个市场起最后的决定作用,因此标准战略中应当尽量不要破坏市场规律。可以看到,信息产品本身是一个天然的国际竞争市场,我们国家早就认识到这一点,所以加入了WTO“信息产品零关税”协议,这也是为了在一个统一的市场中通过自由竞争提高自己的竞争力。
第三、正确选择号标准战略的主体目前,争议较大的是我国标准战略的主体,我国标准战略的主体往往是一些与政府关系密切的公司,这些公司并非从市场中打拼出来的,比如西安捷通公司、大唐公司等都是这样的背景,而国外标准战略的主体都往往从市场中打拼出来的巨无霸,比如我们的DVD等领域总被日本的索尼、松下、欧洲......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