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是什幺?
相信目前国内的企业经营者、第一线的营销经理人,或是广告人,可能还有为数不少的人对「定位」一知半解,当然就谈不上它是由谁发展出来的理论、或是如何正确使用它了。
定位理论起源于1969年,由两位年轻的营销鬼才杰克.卓特和艾尔.雷斯(Jack Trout & Al Reis)所创。70年代初,这两位小伙子透过着书和演讲方式向广告、公关业界大力推介这套全新的营销概念 – 「定位」。随后的年代里,定位理论广为全球传播广告界所认同,并在媒体传播活动中用来跟消费者沟通客户产品的内在利益点。如果定位走偏了,就算再有创意的传播活动,也无法有效地在每天成千上万的广告讯息堆中脱颖而出,更别奢谈能在潜在顾客群心中,留下任何令人震荡不已的印象。两位年轻鬼才指出,今天的游戏规则已经改变了,如果你想触动潜在顾客的心弦,传播活动的核心焦点已不再是以高层管理人的想法为想法,而是将产品的内在利益点放进潜在顾客的心中。你必须把焦点集中在顾客群的认知上,在他们心中找出一个适当的位置,然后将产品放进去,这就是「定位」。
卓特和瑞思将「定位」描述的精彩万分:
「……定位不是要你在产品上面动手脚,而是要你在潜在顾客的心中动脑筋,把你的产品放进他们的心中。」
换言之,定位是将产品或服务和已存在消费者心中的某些东西绑在一块儿,因此,能够立即和潜在顾客群沟通以前存在心中但不熟悉的东西。企管专家朗.哈巴德(Ron Hubbard)的研究论述中指出,”不熟悉的东西透过跟熟悉的东西一比较,很快即能被认知和沟通。” 例如: 小乔对如何使用拳击手套一无所悉,现场也没有真正的实物可以示范,如果你用其它令人熟悉的东西或枕头替代,表演给他看,相信他很快就能理解了。定位是利用可以跟事物比较的事实,去了解什幺是(或不是)顾客所期望的。这项营销技术可......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