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创业管理  |  战略管理  |  经营管理  |  营销管理  |  品牌管理  |  人力资源  |  知识管理  |  项目管理  |  成本管理  |  质量管理  |  财务管理
 

热点文章

GG搜索更多相关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品牌管理>品牌管理>

阿Sa代言金六福:营销人不要自己说服自己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9-19
   金六福酒,一直都是中国白酒行业的焦点和创新元素。2006年12月25日在北京工人体育馆,金六福闪电签下Twins之一的Sa(蔡卓妍),作为2007年福形象的春节代言人。对此我不认为这一合作有多么完美,什么“妙手之作"更是不敢苟同。

  我们一再强调,明星代言的前提是她(他)的个人形象和产品的品牌形象必须一致,并且两者的形象能在目标顾客心中有明确的认知,更重要的是这两种认知能够对接。请注意,我们许多营销人把产品的品牌形象和代言的明星形象是在自己心中对接的,自己认为应该是一致的,你看吗,我都分析了一大堆理由不是,能对接呀!因此他们,自认为这种对接也可以在消费者心中实现。但是,他们错了。因为他们的一大堆拐弯抹角的分析就是为了给自己找理由,说服自己——这两个品牌形象可以对接,可以实现代言。这种大言不惭的分析已经背离了目标顾客的认知及联想范围。他们不懂,也看不出来,这两个品牌有任何的关联,也看不出这种代言有多大价值,因为顾客不像你是吃这碗饭的,他们不会和你一样去费力地思考,这之间为什么会有联系。他们面对广告只有简单的认知,简单的关联。没有看明白的关联,顾客不会往心里去,你的代言有多大价值?

  金六福:“福文化"的认知

  在传统节庆的内核中,蕴含着“团圆、美满、幸福"等元素。这与金六福的“福理念"不谋而合,满足了消费者从文化层面对金六福的要求:金六福就是一家团圆的最好见证,是对美好......More↓↓↓

评论 | 收藏 | | 打印 | 关闭
相关链接
     
 

Power by 新华营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