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能通过这种民间集资的方式筹到钱,我还是愿意试一下的,只要对方在利息要求上不过分”,四川中新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勇说。
2004年,王勇与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小公司,与他们同时起步的,资金充足的公司早就发展成了大公司。
目前,正是王勇最艰难的时候,一方面有一个可以低价买高价卖的渠道,另一方面却又筹不到钱来买这批货。
何先生是成都一家装饰公司的老总,经过10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初具规模,积累了一定的资本,但是由于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投资项目,以至于何先生的手上钱总是“花”不出去。“把钱放在银行除了利息低不说,而且还是在为别人作嫁衣,让别人拿着我的钱去赚钱,对方还很可能就是我以后的竞争对手,但又不可能放在自己的家里,真不知道咋办?”何先生一脸无奈。
一边是没有钱花,而一边却是有钱花不出去。这就是目前中国的很多企业面临的尴尬。
可以说金融主渠道供应资金不足和这些商人强烈的投资意识使得民间非法集资猖獗了起来。
虽然民间资本的集资为国法所不容,但这种集资模式却从未消失过,反而有越演越烈的趋势。去年发生的“亿霖木业非法集资”案就是佐证。
资料显示,2006年前11个月,全国公安机关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653起,涉案金额263亿元;立集资诈骗案件841起,涉案金额18亿元。
“这种以集资方式进行诈骗的案件在国外已经很少见了,但在我国却是愈演愈烈。究其原因,金融体系结构的不合理是非法集资事件频繁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从中国金融整体环境来看,这种案件的产生有着必然的因素。”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仲继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由于中国的商业银行体系,尤其是作为主体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正处于转型之中,远未真正实现市场化与商业化,为了防范金融风险,国有商业银行近年来实际上转向了面向大企业、大城市的发展战略,在贷款管理权限上收的同时撤并了大量原有机构,客观上导致了对分布在县域的......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