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球五大直销巨头之一的玫琳凯宣布全面转型为“员工制”,一次性把授权经销商全部转为公司正式员工,聘用中智公司进行劳动合同管理,并代缴三金和办理相关保险。
很显然,玫琳凯此举是因应直销法关于“单层次计酬”方式所作的调整——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报酬总额(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得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
根据玫琳凯的直销人员表示,玫琳凯原来的计酬方式接近于直销法所禁止的“团队计酬”方式,因此这次转型,是玫琳凯争取直销企业认证的重大措施。然而,转型的具体方案公布后,业界却有这样的质疑:员工制真的能使玫琳凯全面符合《直销管理条例》的要求吗,还是另一种换汤不换药的“障眼法”?
多层次直销味道一向较淡
玫琳凯以往的营销模式毫无疑问属于多层次直销,早在1997年1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传销管理办法》,对多层次传销企业作了定性时,玫琳凯、安利等企业就遵照我国当时的法规依法申办了“传销企业”,并获准从事多层次传销。
一位玫琳凯的经销商陈小姐也对记者表示,她觉得公司原来对直销人员的计薪制度应该属于“团队计酬多层模式”。在玫琳凯,一个新加入的直销人员,只要拿到一张1900元的“单”,就可以与玫琳凯签订协议,成为......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