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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旅游:无须企业自身拿出分毫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9-19

  在我国计划经济时代,每年安排先进工作者去度假疗养可以看成是中国特色的传统“奖励旅游”。但奖励旅游一直没有光明正大地登上舞台,大多缺乏专业性的操作与组织,达不到真正的“激励”效应。即使是现在,组织员工或经销商去旅游依然被视为“公款旅游”,有“贿赂”经销商之嫌疑。所以,不仅企业对这种活动保持低调,就是专业性的旅行社也刻意为企业保守“商业机密”,对此业务讳莫如深。而政府层面似乎也并不鼓励,对“奖励旅游”的对象加增个人所得税就是例证。

  澳大利亚旅游局中国区总经理邓李宝茵认为:“奖励旅游”是目前国际上普遍采用的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手段,它与“公款旅游”(company-paid travel)是有区分的。因为奖励旅游的资金来源是企业从员工或经销商创造的额外利润中拿出的一部分,“无须企业自身拿出分毫”。

  奖励旅游:高档次、高规格的旅游享受

  不言而喻,企业为了达到“奖励”的目的,一般都会在组织奖励旅游时于企业承受范围内“不惜血本”。比如,选择众望所归的旅游目的地和景点,航空旅行一般选择公务舱,抵达目的地后住在高档酒店,在当地租用大型会议中心举办活动,享用最富特色的高档餐饮,这样奖励旅游团的消费远远高出普通观光团。而奖励团成员因为感觉是“免费旅行”,所以也会爽快地进行个人消费。

  “奖励旅游”是“商务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上,一般用“MICE(meeting, incentive, conference and exhibition)”——即公司会议、奖励旅游、大型会议和展览,来概称商务旅游。商务旅游是旅游业的富矿,而奖励旅游又是其中含金量较大的部分。澳大利亚旅游局统计,每年MICE市场为澳带来27亿澳元的收入。

  另......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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